“两个责任”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内容,具体如下: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
党委负主体责任: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承担总体责任。
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
在食品安全领域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通过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将“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
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聚焦“最小工作单元”,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包括党委(党组)25项、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18项、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13项,共三大项56小项具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
包括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专责监督责任28项、纪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5项、纪委(纪检监察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7项,共三大项50小项具体责任清单。
这些责任内容旨在明确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食品安全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