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占股在50%以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随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而调整。其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初始计量:
在投资发生时,按实际支付的成本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交易成本。
持有期间:
在持有期间,投资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企业的业绩波动进行调整,账面金额保持不变。
分红处理:
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分红时,投资方确认分红收入,但不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减值处理:
当股权投资发生永久性跌价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跌价损失,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否则,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一种按投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适用于控制、无重大影响及无法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其核算特点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