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位置如下:
流动负债项下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项下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流动负债项下的“其他流动负债”:
有些情况下,递延收益也可以放在流动负债项下的“其他流动负债”栏中填列,尤其是当递延收益的金额未超过流动负债合计金额的百分之五时。
预计负债项目下: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递延收益的期末余额还可以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方的“预计负债”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综上所述,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位置可能是“其他非流动负债”或“其他流动负债”,具体位置取决于企业所遵循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企业应确保递延收益的列示位置准确无误,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