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金及附加包括以下税种:
消费税:
对特定消费品(如烟草、葡萄酒、化妆品等)征收的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资源税:
对使用或开采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教育费附加:
对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同时,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并缴纳的附加费用。
房产税:
对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税。
土地使用税:
对在城市、县里、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车船税:
对在中国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车船征收的税。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流征收的税收。
此外,根据财会22号文件,“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综上所述,2019年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上述八种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