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有一些物品如食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可以携带,但有一些如易燃易爆、含酒精、管制刀具等被严格禁止。以下是详细规定:
食品和饮料
在安检之前购买的饮料不允许带上飞机,但可以托运。
自热食品如自热米饭不能携带乘机或托运。
化妆品
液体化妆品容量不能超过100ml,总重量不可超过1000ml。
防晒喷雾和摩丝等物品不能带上飞机。
电子产品
含锂电池的电子产品如充电宝、电脑、平板,额定能量应在100wh内。超过160wh则不能携带乘机。
充电宝带上飞机的限制为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相当于27027毫安。如果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没有达到160wh,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携带。但充电宝额定能量一旦超过160wh,不能携带上飞机。充电宝不能办理托运手续,只能放在手提行李物品中或随身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
打火机、火柴、修眉刀、指甲刀和水果刀等日常用品不能随身携带,但可托运。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管制刀具则完全禁止。
含酒精物品
浓度超过70%的酒精以及酒精制品如湿纸巾、免洗洗手液都不允许携带。
其他限制物品
液体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等需放在透明塑料袋中,且每种类型的液体容器总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所有液体产品(包括凝胶)的总数不得超过1升(1000毫升)。
管制刀具及其他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均不能随身携带。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随身物品,确保符合航空公司规定,避免因携带违禁品而造成不便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