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解释
计提时: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以反映企业应承担的相关税费。
缴纳时:将实际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并减少相应的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城建税的税率根据城市不同分别为7%、5%或1%,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
对于进口产品,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企业计提和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核算,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