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确实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这项制度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密工作机构或人员设置:
机关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保密责任制内容:
保密工作责任制涵盖多个层面,包括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以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
责任明确:
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纳入考评和考核: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应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制度完善:
需要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加强保密监督检查。
这些措施共同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