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税务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如果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公司章程复印件一式两份。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建议:
在准备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最新且有效。
如果公司已经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前,法人需先进行税务实名认证,并绑定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财务和办税人员也需要进行税务实名认证。
准备好所有资料后,应前往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办税人员等内容,并根据企业情况可能还需填写税种登记表等。将填写好的表格和材料一并提交给税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将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核发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