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的记账方法如下:
1. 收入发生时:
当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收到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2. 收入确认时:
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当收入满足确认条件时,会计分录为:
```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
```
3. 收入结算时:
当收到款项或客户确认结算时,会计分录为:
```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
4. 结转销售成本(如果适用):
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结转相应的成本,会计分录为: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请注意,会计分录的具体设置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制度进行调整,并确保会计分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