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超载的处罚标准如下:
超载的定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私家车超载是指实际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情况。
处罚标准
一般超载:私家车超载一人扣2分,罚款200元。
严重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并处以罚款。
具体处罚细则
客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货车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扣6分;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私家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建议
私家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免受到严重的法律处罚。超载不仅危及行车安全,还可能对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