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的厚度国家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的常见厚度包括5mm、6mm、8mm、10mm、12mm、15mm、19mm等,不同厚度的钢化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有所不同。
例如,5mm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为±0.2mm,12mm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为±0.4mm,而15mm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为±0.6mm。
特定应用场合的厚度要求
对于建筑门窗幕墙使用的钢化玻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规定,框支承玻璃幕墙的单片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2014详细规定了钢化玻璃在不同许用面积下的最大允许厚度和公称厚度的关系。
国家标准的执行
钢化玻璃的国家标准还包括GB9963-88(钢化性能标准)和GB9535-88(地面用硅太阳电池组件环境实验方法中规定的性能指标)。
钢化玻璃的应用范围广泛,如水族馆观察窗、试验用水槽、游泳池水下观察摄像窗等,其执行标准包括GB15763.3-2009(夹层玻璃)和GB15763.2-2005(钢化玻璃)。
综上所述,钢化玻璃的厚度国家标准因应用场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设计时需要参照具体的规范和应用标准,以确保安全和性能。在选择钢化玻璃时,应注意其厚度及允许偏差,以满足不同工程和应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