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年人均纯收入水平,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绝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628—865元之间。
低收入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866—1205元之间。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
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弱势群体:
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
此外,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包括:
产业扶持补助
: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
教育补助 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寄宿生还可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医疗补助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民政低保补助: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建房补助:
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
这些标准和优惠政策旨在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并防止其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