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中,继承权的顺序和比例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继承比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例如,如果李老先生的遗产由他的三个子女继承,那么每个子女应分得遗产的三分之一。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比例: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且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
第三顺序继承人
更远的亲属
继承比例:在法定继承中,第三顺序继承人通常不参与继承,遗产由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特殊情况下继承比例的变化
生活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继承份额也可以不均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继承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考虑到了特殊家庭情况和继承人的实际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