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
50岁为195个月
55岁为170个月
60岁为139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适用于特定人群):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 1.4%。
综合公式
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人群。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在60岁退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
1. 基础养老金 = (4000元 + 4000元 × 1.0)÷ 2 × 15 × 1% = 600元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 4000元 × 1.0 ÷ 139 ≈ 28.74元
3. 过渡性养老金(如果有) = 4000元 × 1.0 × 15 × 1.4% ≈ 840元
因此,该职工的总养老金 = 600元 + 28.74元 + 840元 ≈ 1468.74元。
请注意,以上公式和数值仅供参考,实际计算可能因个人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参照最新的政策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