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阻却事由是指行为虽然表面上符合违法构成要件,但由于存在法定的或超法规的事由,其违法性被排除的情形。这些事由包括: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阻却其违法性。
自救行为:
在无法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权利人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义务冲突:
行为人同时负有多种义务,且这些义务之间发生冲突时,行为人在履行某一义务的过程中可能造成对另一义务的违反。
职务行为:
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使对他人权利造成一定影响,也被视为违法阻却。
执行命令:
在上级命令下执行的行为,通常视为违法阻却,尤其是当命令本身是合法的时候。
被害人承诺:
被害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明确表示接受某种行为,该行为阻却违法性。
正当业务行为:
在业务活动中,为了维护业务利益而采取的行为,具有合法性。
法令行为:
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实施的行为,如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务等。
事实认识错误: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或事实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导致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行为人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缺乏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由于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认识错误:
行为人对法律规定存在误解,导致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这些违法阻却事由的存在,为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行为提供了合理性和合法性依据,从而阻却了行为的违法性。在实际案件中,是否适用违法阻却事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