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社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质不同
社区是一个地理和社会概念,指的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它涵盖了人口、地域、制度、政策和机构等要素,但并不是一个管理单位。
居委会则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单位,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工作职能不同
社区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它在居民生活中起到媒介桥梁的作用。
居委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和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以及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组成不同
社区由人口、地域、制度、政策和机构等要素组成,包括学校、公园、居委会等。
居委会则是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行政级别不同
社区在行政上属于村一级的自治机构,不属于行政机构。
居委会作为社区的管理组织,在行政上隶属于街道办事处,协助其开展工作。
地域范围不同
一个大社区里可能有好几个居委会,一个居委会的管理范围也可能超越一个社区。
总结:
居委会和社区在性质、工作职能、组成、行政级别和地域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社区主要是一个地理和社会概念,不是管理单位,而居委会则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