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中对于党费的说明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交纳党费是申请入党的前提条件之一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
鼓励党员多交党费,以表达对党的忠诚。
党费可以从工资中代扣或让人代缴。
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特殊情况下的党费交纳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的使用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党员能够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以体现其对党的忠诚和对党的事业的关心。同时,党费的使用也需遵循明确的规定,确保每一笔经费都能用于党的教育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