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这是对现有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
植物新品种:
涉及植物的新品种或新组合,这些新品种或组合具有优良性状,并受到法律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指对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在三维空间中的配置进行保护的专有权。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指国家审定或认定的农作物新品种,这些品种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国家新药:
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新药,包括化学药品、中药和生物制品等。
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指国家对其保护的中药品种,这些品种在中医药领域具有重要价值。
这些知识产权均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技术含量,审核较严格,审核周期也较长,通常被认为是高质量和具有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I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往往作为重要的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