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这是工会经费的基本来源之一,会员需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会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这一规定在《工会法》中有明确说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都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经费给工会。其中,60%的经费用于本单位工会,40%上缴至上级工会。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工会通过所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获得一定的收入。
人民政府的补助: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可能会向工会提供财政补助,以支持工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
其他收入:
包括工会通过举办各类活动筹集的资金、社会捐赠等。
综上所述,工会经费的来源多样化,既包括会员会费和用人单位拨缴的经费,也包括政府补助和其他收入。这些资金来源确保了工会能够正常开展各项活动和服务,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