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或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其他民事活动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这种划分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能够得到适当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