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的基本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说服:
行政机关通过陈述道理,希望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建议: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目的的需要,向行政相对人提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方法、途径等看法。
协商:
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就某一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商讨,增进互相了解与沟通,谋求共识。
奖励:
行政机关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引导其从事有助于达成行政管理目标的行为。
帮助:
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必要的服务或便利,引导其开展符合行政管理目标的活动。
行政指导的实施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合理形式,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取决于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和行政指导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