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考生是指 未通过全日制普通高中教育,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往届毕业生:
已完成高中教育,但未被录取或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
同等学力者:
未完成普通高中课程,但通过其他途径(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获得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学习能力者。
非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
例如,户籍在本省但学籍在外省的考生,或初中毕业满三年的学生等。
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界人士:
如在职职工、自由职业者、离退休人员等,他们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报名的考试,如全国高考、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等。
社会考生的存在,体现了我国教育制度和体制的公平性和公开性,也说明受教育的权利是人人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