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如下:
合法稳定居住: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可以是租房、购房等居住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连续就读:
在本市有连续就读的情况,需要提供在校证明等。
居住登记满180天:
在最近一年的时间内累计居住且登记满180天。
投靠亲属:
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无不良记录:
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公共利益等情形。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相片、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在校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然后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受理服务中心或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