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所骗局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诈骗行为:
虚假标的和有奖活动
国金所通过有奖活动疯狂发售虚假标的,诈骗金额高达1.9亿元。
平台在取缔前承诺分三期兑付,但实际没有兑付一分钱,敛财达3.9亿元。
虚假宣传和国资背景
国金所公开宣布自己是国资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中航长城(湖南)物贸有限公司100%控股,股权穿透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大型央企国家电力公司。
实际上,国家电力公司早在2002年被撤销,分拆成11家大的集团公司和一些小公司,其中一家小公司是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国金所利用这个已经不存在的公司来标榜自己的强大,蒙骗投资者。
领导站台和虚假宣传
国金所的活动多位领导基本都参加,宣传图片里都留有他们的身影。
平台营运背景“光鲜亮丽”,多名领导站台粉饰形象。
诈骗手段和资产转移
国金所实施诈骗事前有预谋,法人代表刘浩和实际控制人刘德军等人通过虚假标的方式进行金融诈骗。
在被官方约谈责令停业后三个月内,国金所疯狂发标抢骗1.9亿元直至被取缔,之后用各种违法手段转移隐藏资产。
监管缺失和内部问题
湖南省金融办在约谈后没有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反而加大宣传力度,放纵国金所继续诈骗。
省里的保护伞陈军敏甚至敢挑战国法,说谁进去都可以捞出来。
总结:
国金所骗局是一个典型的利用虚假宣传、国资背景、领导站台等手段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例。平台通过发售虚假标的和有奖活动,诈骗了大量出借人的资金,并且通过违法手段转移隐藏资产,最终导致数千出借人损失惨重。监管部门和内部人员在此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失职和纵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