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这些商品已经发出但尚未收到货款。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必须等到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发出商品通常属于资产类科目,并且会计科目编码为1406。
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包括:
1. 发出时的会计处理:当商品发出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将库存商品的成本转入发出商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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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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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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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
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也属于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