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应制定一套健全的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包括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金融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要求客户在进行票据承兑等交易时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的文件,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对于一次性金融服务,如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也应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件并进行核对登记。同时,金融机构还需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金融机构应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进行报告,以便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调查。
保密义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合作义务: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培训和宣传:
金融机构应根据经营规模和洗钱风险状况配备相应的人员,定期评估洗钱风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等方式监督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金融机构能够有效识别和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完善反洗钱制度,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