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评标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它通过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标法:
这是一种定量的评标方法,适用于评定因素较多且繁杂的情况,可以综合地评定出各投标人的素质情况和综合能力。它通过分析比较找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标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量化的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将准备评审的内容进行分类,各类再细划成小项,并确定各类及小项的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确定后,每位评标委员独立地对投标书分别打分,各项分数统计之和即为该投标书的得分。
综合评分,如报价以标底价为标准,报价低于标底5%范围内为满分,报价高于标底6%以上或低于8%以上均以0分计,同样报价以技术标为标准进行类似评分。
评标委员会拟定“综合评估比较表”,表中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值、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值、最终评审等,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最常用的方法是百分法。
性价比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价分比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议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
最低投标价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对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进行量化并折算成相应的价格,再与报价合并计算得到评标价,从中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设备运行年限评标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在最低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考虑运行的年限及其运行与维护费用和贴现率。
固定低价评标法: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就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环节。
组合低价评标法:
基于预先公布的成本预测价,通过开标后系数、权数的随机抽取,计算出组合低价,以组合低价至其向上浮动至某一点的区间作为合理低价区间,最后,对报价属于合理低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从而确定中标人。
这些评标方法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招标项目和需求。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