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下是2021年新规定的要点:
优化生育政策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相关处分规定及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支持措施: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需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并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
父母育儿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现有奖励扶助措施: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这些修改旨在通过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并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