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 价外税。
关税是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其税款不包含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之内,而是单独列示,由消费者或纳税人另行支付。在征收关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因此关税的完税价格中不包括关税。
具体来说,关税可以被视为一种“价外税”,即它是在流通过程中按照商品的价值或数量进行征收的税费,通常由进口国政府对进口货物收取。与“价内税”不同,价内税是指在商品价格中已包含了税费的一种制度,即在商品销售价格中已经包括了税费部分,由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代为缴纳。而关税通常是根据商品的分类和相应的税率计算的,其征收的目的是调节国内市场的进口商品供应,保护国内产业或提供财政收入等。
总结:
关税是价外税,因为它的税款不包含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内,而是作为额外费用由消费者或纳税人支付。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成交价格,与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后者的计税依据中包含关税,因此体现出类似价内税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