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因地区和车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收费标准:
小型车
每公里0.45元。
中型车
每公里0.9元。
大型车
每公里1.462元。
特大型车
每公里2.138元。
客车 (以北京为例):一类车(如小轿车、8-9座客车):每公里0.5元。
二类车(如10-19座客车):每公里1元。
三类车(如20-39座客车):每公里1.5元。
四类车(如40座及以上客车):每公里1.8元。
货车
(以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为例):
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
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
专项作业车 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计重收费
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洛阳市区至嵩县段、郑卢高速洛阳市区至洛宁段)。
基本费率为0.11元/吨公里(洛栾高速嵩县至栾川段、郑卢高速洛宁至卢氏段)。
计重收费标准: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超过道路承载能力30%以内的车辆,超出部分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超过道路承载能力30%至100%的车辆,超出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至5倍线性递增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超过道路承载能力100%以上的车辆,超出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这些收费标准旨在合理补偿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并考虑了不同类型车辆的成本差异。具体收费可能会因地区和路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行驶过程中,查阅当地高速公路的收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收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