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次性补缴的限制
自2019年起,用户无法再进行社保的一次性补缴,只能一年一年进行补缴。例如,如果用户在60岁时退休,但社保累计只缴纳了10年,那么用户需要缴纳到65岁时才可领取养老金。
滞纳金和利息的补缴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滞纳金按照现行规定,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
年龄和缴纳记录的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
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这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特定人群的一次性补缴政策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
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社保补缴的流程
社保补缴需要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社保补缴行为,确保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尽早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的补缴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