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具体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歧视任何公民。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法律义务上的平等
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权利都要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违法犯罪都要依法给予相应制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
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司法平等
公民在司法上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综上所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具体含义涵盖了法律适用、法律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司法平等等多个方面,强调所有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时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这一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