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培训党员:
用于对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其他具体使用项目:
如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党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并且必须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不能挪作他用。同时,党费的使用情况需要接受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