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地区发生了一场震惊全国的特大火灾。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自然因素
干旱天气:1987年春季,大兴安岭遇到了超常的干旱,贝加尔湖暖脊东移,形成了一个燥热的大气环流,加之风多物燥,增大了林区的火险等级。
人为因素
操作失误:一位林场工人在操作割灌机时,不慎引燃了地上的汽油,割灌机的两个化油器喷火,瞬间引发了山火。
野外吸烟:盲目流入漠河县的汪玉峰等人在清林中使用割灌机违反操作规程和野外吸烟,在西林吉林业局的河湾、古莲林场和阿木尔林业局的兴安、依西林场引起4起山火。
综合以上因素,大兴安岭火灾的起因是自然干旱天气与人为操作失误和野外吸烟行为的共同作用。火灾发生后,由于火势迅速蔓延,过火面积达到了100万公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