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年休假安排如下:
年休假天数
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年休假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各单位无特殊原因,应强制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年休假工资报酬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累计请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资报酬。
其他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建议:
公务员应根据自身的工作年限合理安排年休假,确保休假权益得到保障。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安排年休假,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年休假期间工资报酬的支付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