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机关的层级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五级,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
国务院:
作为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行政事务管理。
国务院组成部门:
包括外交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行政事务。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
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国务院办事机构:
如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例如中国气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例如公安部管理的国家移民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铁路局等。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县、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例如教育厅、财政厅、公安局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
例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例如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这些行政机关在各自的层级和职能范围内行使行政管理权,确保国家行政事务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