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烈属包括以下家属:
烈士的父母:
指烈士的生父母或养父母,他们因烈士的牺牲而受到抚恤和优待。
烈士的配偶:
指烈士的妻子,她因丈夫牺牲而享受相应的抚恤待遇。
烈士的子女:
指烈士的亲生子女或养子女,他们因父亲的牺牲而获得抚恤和优待。
未满16周岁的弟妹:
指烈士未满16周岁的弟弟和妹妹,他们因哥哥的牺牲而受到抚恤。
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指那些在烈士成长过程中起到主要抚养作用的其他亲属,他们也可能因烈士的牺牲而获得抚恤。
总结来说,军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的弟妹以及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这些家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抚恤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