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体户的定税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增值税免征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3.3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征税。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具体分为定期定额、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
对于年开票额超过1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0.25%-1%,综合税负在3%以内。
其他优惠政策
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缴税方式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内的,免征增值税。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这些新规旨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建议个体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