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指1937年12月至1938年日本在中华民国首都南京所犯下的一系列大规模杀戮和暴行。以下是一些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资料:
发生时间与地点
时间: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
地点:中国南京。
主凶与指挥
主凶:松井石根、谷寿夫、朝香宫鸠彦王等。
指挥:日本华中方面军。
暴行内容
屠杀:日军在南京城内及附近地区进行了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杀害了30万以上的平民及战俘。
奸淫:日军对南京的妇女进行了大规模的强奸和性暴力行为,许多妇女被残忍折磨和侮辱,有的甚至被杀害。
抢劫和纵火:日军在南京城内大肆抢劫商户和居民的财物,烧毁房屋和建筑,导致南京城被毁三分之一,财产损失不计其数。
其他暴行:包括集体枪杀、焚烧、活埋以及用其他方法处死受害者,还有“百人斩”竞赛等毫无人性的行为。
国际见证
在南京大屠杀期间,一些西方人士和国际友人目睹了日军的暴行,并通过日记、信件、新闻照片等形式记录在案,这些记录成为南京大屠杀的重要证据。
审判与纪念
1946年1月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进行了审判,甲级战犯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谷寿夫等七人被处以绞刑。
1947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野田毅、向井敏明、田中军吉等人进行了审判,并判处死刑。
201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南京大屠杀是二战期间最严重的战争罪行之一,其残忍程度和暴行内容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我们应该铭记历史,珍惜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