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方法和规定如下:
凭票抵扣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可以抵扣。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相应公式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计算抵扣
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例如,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为10%;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经营且税率非13%的,扣除率为9%。
通行费抵扣
对于支付的道路通行费,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其他抵扣
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等资料时,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抵扣流程:
核实发票真伪:
先证明发票的真伪,包括查验发票上的完整性、正确性、有效性等。
填写申报表:
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填写进项税额及抵扣税额申报表。
提交税务机关: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携带相关凭证和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额。
审核复核:
税务机关根据进项税额及抵扣税额申报表和提交的凭证进行审核和复核,确认无误后发放发票。
使用发票:
正式开始使用发票,凭此发票及有关凭证可以在税务机关进行抵扣税额。
注意事项:
抵扣进项税额时,有两种抵扣方法,一种是立即抵扣,可以在当期税额中抵扣;一种是留抵扣,可以将抵扣计入下一期或下几期税额中抵扣。
购进农产品时,若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按9%抵扣进项税额;若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可按10%抵扣进项税额;若购买方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其他货物服务,未分别核算的,应按照9%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主要方法和流程,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