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和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形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 六个月内提出。
特殊情形
对于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对于刑事案件,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
如果存在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院审查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再审申请次数限制
再审申请一般应一次性提出,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特殊情形下则根据具体情形有所不同,且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三个月内应完成审查。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仔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