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合一(zhèng jiào hé yī)是指 政治和宗教合为一体,政府和宗教机构相互合作、互相支持和依赖的关系。这种制度下,政治领袖可能同时是宗教领袖,或者宗教领袖同时是政治领袖,政权和教权由一人执掌。政教合一的社会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神权国度:
宗教领袖与国家元首同为一人,教权和政权由一人执掌,宗教领袖行使着宗教和世俗两方面的管理职能。国家法律以宗教教义为依据,宗教教义是处理一切民间事务的准则。例如,梵蒂冈、正统哈里发时期的阿拉伯世界、伊朗、英国等。
政权国度:
国家元首领导一切,行使着世俗和宗教双方面的管理职能。国家充分运用宗教为政治服务,国家不仅掌管世俗权力,而且也使教会事务成为国家事务的一部分。如东罗马帝国、沙皇俄国等。
政教合一制度在中世纪时期拜占庭帝国、沙俄、阿拉伯帝国、印度、意大利等国家或地区实行过。当时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加强自己的政治统治,需要利用宗教;而宗教首领为了扩大影响、争夺势力,也需要与封建统治者的联合。掌握神权与掌握政权的两大集团既彼此争夺权势,又相互依赖和利用。
需要注意的是,政教合一制度在现代社会已经逐渐被废除,大多数国家实行政教分离,但仍有少数国家保留这种统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