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款未开票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开具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详细说明:
收到货款时
当企业收到货款但尚未开具发票时,应将收到的款项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增加“预收账款”科目,以反映企业预先收到的款项。
开具发票时
当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后,应将“预收账款”科目中的款项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相应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反映企业已确认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
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在确认收入的同时,企业应将已销售商品的成本从“库存商品”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以反映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发出商品但尚未实现收入,则只做发出商品的会计分录: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当实际实现收入时,再进行上述的收入和成本结转。
根据新会计准则,收入确认以控制权的转移为依据,而老准则则是按照风险和收益的转移。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正确处理已收款未开票的会计业务,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