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 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如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等。
2. 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如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 筹措资本的费用,如筹资支付的手续费、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 人员培训费,包括引进设备和技术消化吸收的费用、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5. 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 其他费用,如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印花税、可行性研究费用、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筹建期间为取得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或购进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能作为开办费,而应相应确认各项资产。开办费应当自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