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打击:
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的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火灾:
因失火造成伤害的事故。
高处坠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坠落高度超过2米)造成伤害的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坍塌:
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冒顶片帮:
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透水:
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放炮:
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火药爆炸:
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
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
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压力容器爆炸:
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其他爆炸:
指除上述爆炸之外的其他爆炸事故。
中毒和窒息:
指因有毒物质或缺氧环境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
其他伤害:
指除上述伤害之外的其他类型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些分类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为事故处理和预防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建议在具体应用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