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 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并具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
定义: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通常适用于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适用范围:
劳动者无过失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死亡或宣告失踪、用人单位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等情形。
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代通知金
定义:代通知金并非我国现行劳动法中的专有名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如果未能提前通知,则需支付相当于通知期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
具体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计算方式:代通知金 = 1个月工资。
赔偿金
定义: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
计算方式: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倍。
建议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或赔偿金,以避免违法解除带来的法律风险。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