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协议的执行
双方当事人应依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协议的抗辩
调解协议一旦成立,当事人不能悔约或改变协议内容。
违反协议的一方,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进行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的证明
调解协议可以作为证据用于其他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经调解员确认无误后,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约束力
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一般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除非能证明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无效或撤销
如果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协议无效。
如果调解协议显失公平,当事人可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国际调解协议
符合国际公约条件的国际调解协议可赋予强制执行力,并可直接向境外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法律效力确保了调解结果得以有效落实,并简化了执行程序,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