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即国际儿童节,是 由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于1949年11月决定的,正式将每年的6月1日定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
六一儿童节的设立背景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虐杀儿童事件密切相关。1942年6月,德国法西斯在捷克利迪策村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杀害了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将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这一事件震惊了全世界,激发了人们对儿童权利的关注和捍卫。
为了悼念利迪策村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于1949年11月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正式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此外,一些国家在此之前已经有了自己的儿童节规定。例如,美国定为10月31日,英国定为7月1日。我国在1931年根据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了每年的4月4日儿童节,但在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培养广大儿童的国际主义思想,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旧的“4·4”儿童节,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
如今,六一儿童节已经成为全世界许多国家共同庆祝的节日,旨在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改善儿童的生活条件,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