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的学生确实有权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但这一选择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学校规定:
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前应详细了解并遵守学校设定的学历要求和实习标准。
知情同意:
职业学校在安排岗位实习时,应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的签字知情同意书。
审核同意:
学生若希望自行选择实习单位,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实习协议:
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实习期限、工作职责、安全防护措施、实习薪资等,以保障个人权益。
专业对口:
选择的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并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学校跟踪:
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确保实习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校有明确规定实习的方式和时间,学生应遵守学校安排。只有在没有学校严格规定的情况下,学生才享有选择实习单位的自由。
如果学生在自主实习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认为学校的规定侵犯了他们的选择权,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若沟通无果,学生还可以寻求家长支持或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