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生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待遇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事业单位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在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方面,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就业补贴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可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
对到特定地区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就业补贴或社保补贴。
创业扶持
自主创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如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
支持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
就业指导和服务
所有应届毕业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教育,以提高就业竞争力。
学校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提供相应的就业推荐机会。
就业见习和社保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平等就业机会
事业单位招聘不得限制毕业院校,保障职校生拥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以上政策旨在促进职校生就业,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并鼓励创业和创新。